请升级浏览器版本

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。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。

工作通知

工作通知

首页 -> 工作通知 -> 正文

关于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日期:2022-06-09点击:106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全面恢复营业的通告》精神,为做好应急防控和常态化防控有序转换,按照《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(第五版)》,对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做好“平战转换”

自6月10日(星期五)起,学校转入校园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。按照《吉林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方案》启动常态化防控组织指挥体系,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,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。

二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

在学校党委(疫情防控指挥部)统一领导下,学校各专项工作组和相关部门(单位),按照职责分工,全面压实工作责任,建立有效的联防联控机制。各院级党组织要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,开展经常性防疫培训、检查排查,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和本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,构建及时发现、快速报告、精准管控、有效处置的常态化防控机制。

三、严格做好教职工返岗工作和师生日常管理

自6月10日起,教职工全面恢复正常工作。各基层党委(部门)提前做好教职工返岗前14天健康流调,检查7日内2次核酸检测报告和通信行程卡,确保教职工符合属地排查管控要求和长春市核酸检测要求;各基层党委(部门)要及时审核教职工核酸检测报告(现阶段每3天一次核酸检测)及通信行程卡(每周审核一次),有违反属地核酸检测要求和未报备离长信息的,暂停入校。教职工应做好自我日常健康监测,自觉不参加聚集性活动,减少前往社会公共场所,在校内外公共场所要做好个人防护,规范佩戴口罩,做好手卫生;教职工非必须不出省、非必要不离长,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。离长人员需按属地要求落实低风险地区返长“三天两检”和排查地区管控措施(实时更新)。

在校学生依申请出校,由所在学院(研究生培养单位)审批后出入校园,期间要做到轨迹清晰、全程防护、“点对点”往返。返校后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,如有异常及时报告。外出就诊学生,返校后进入学校健康监测点实行3日静默管理。发热就诊学生按发热处置流程处理。前卫北区(含八公寓)、新民校区学生公寓启用公寓门禁系统,正常出入,出入楼宇须扫码、测温、核验身份。学生外出自觉不到社会聚集性场所,不参加聚集性活动,全程做好个人防护。

有科研任务需返校的长春市主城区学生,经学院(研究生培养单位)和学生工作部、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后可实行家校“点对点”模式参加科研工作。有科研任务需返校的长春市以外(含省外)学生,比照毕业生返校要求,经学院(研究生培养单位)和学生工作部、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后回校参加科研工作。

各单位要全面掌握师生员工动态,每日按要求通过健康信息填报系统,如实填写相关信息。按时汇总、统计和上报相关数据,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。做到情况清、底数明。

四、加强校门管理

常态化疫情防控下,校门全面开放,启用“校门出入门禁系统”,各单位管理员登录“吉林大学校园出入申请审批系统”录入本单位入校人员信息(含本单位管理的聘用人员及临时入校人员,参照教职工疫情防控要求管理)。各单位要认真履责,严格校外人员入校审批。所有人员入校时严格核验身份、扫吉祥码、测量体温,规范佩戴口罩方可进入。

五、加强外卖和快递管理

严格落实校园外卖“无接触式”接收;快递接收按现行管理模式执行,严格落实静置、消杀措施;进入校园物资落实“无接触式”配送、静置、消杀等措施;无法现场静置和消杀的物资,由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好预防性消杀。

六、加强公共场所管理

校园内所有公共楼宇(不含学生公寓)和经营性场所(含日新楼)面向校内师生开放,严禁面向校外人员开放。经营性场所开放前,主管部门需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交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,经审核批准后开放。人员出入各公共楼宇和经营性场所须扫吉大码记录轨迹或登记信息。

严格落实校园内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。校园垃圾日产日清,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。使用空调时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。每日做好公共区域开关面板、水龙头、门把手、楼梯扶手、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。校内大型建设施工现场实行闭环管理,施工人员与校园须进行物理隔离。开展校园安全治理,加强校园治安巡逻,视频监控巡查,校园围墙安全值守,校内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
七、加强食堂用餐管理

食堂餐桌安装隔板,限流错峰就餐,就餐人员要保持安全距离。建立就餐、清洁消毒等食堂卫生管理台账。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,保证来源可追溯。做好就餐区域桌椅、地面及餐(饮)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,及时收集和处理餐余垃圾。取消人员分类就餐要求,所有教职工均可到教工餐厅用餐。日新楼按照“限流限距”措施开放堂食。

八、加强宿舍管理

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,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、少串寝。宿舍要勤通风、勤打扫,保持卫生间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,洗手设施运行良好,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清洁消毒。

九、加强活动管理

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审批管理,非必须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,确需组织的需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审批。除学校统一安排的重要会议外,各部门内部召开会议不超过20人。各单位举办的学术会议,在校园内举办的,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,并经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举办。在校园外举办的需在属地登记报备。

十、加强社会实践、实习管理

社会实践、教学实习地点主要以本校、本市、本省为主,有序组织,“点对点”管理。实习实践地点在长春市以外的(含学校统一安排和个人联系的),有关实习人员应直接到实习地点报到,并落实好当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。实习结束按返校流程申请返校。

十一、加强核酸检测

学校师生要严格按照长春市属地核酸检测要求,定期开展核酸检测。学校食堂工作人员、保洁人员、校(楼)门值守人员、校医院医务人员、日新楼工作人员(费用自理)等继续每日开展核酸检测。申请入校的各类校外人员,由主管部门负责核验入校人员健康信息和核酸检测报告,参照教职工疫情防控要求和入校条件同步管理。

十二、强化监测预警

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,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监测、体温检测、晨午检和因病缺课(勤)病因追查与登记等措施,执行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制度。师生员工如出现疑似症状,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防控预案。

十三、开展应急演练

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,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应对校园突发疫情的应急演练,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、实用性、可操作性和即时反应能力,检验本单位疫情防控骨干和师生员工等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,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整改、调整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部门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。

十四、加强督导检查

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察工作组、监督执纪工作组、教职工入校督导检查工作组要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,认真排查各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入校人员审核情况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,及时跟踪整改到位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2年6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