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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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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

作者: 日期:2022-09-11点击:92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长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自2022年9月10日(星期六)起,学校进入校园相对封闭管理阶段,现就调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全校符合入校条件的教职工经审批执行“点对点”入校制度。

二、校内学生非必要不出校,确有必要依申请审批出入校园。

三、外来人员未经审批严禁入校。

四、继续实行“楼长制”,执行“晚点名”制度。

五、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判,中秋节假期之后陆续恢复线下教学,请各单位提前做好恢复线下教学准备。

六、倡议全体师生就地过节,非必要不出市,确需离长的,严格执行学校离长报备审批程序。

七、全体师生须严格按照属地和学校要求的频次参加核酸检测,切实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。

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

党委办公室

校长办公室

 2022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