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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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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清明节和劳动节放假通知

作者: 日期:2023-03-27点击:940

校内各单位:

    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和学校工作安排,现将学校清明节和劳动节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    一、放假时间

    1.清明节:4月5日放假,共1天。

    2.劳动节: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3日(星期日)、5月6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    二、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有关要求,做好各项教学工作安排。

    三、校医院、后勤服务集团及各经营性单位,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,保证工作正常进行。

    四、各单位要做好假期安全、防火检查等工作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并妥善处置。总值班室电话:85166316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党委办公室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校长办公室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3年3月27日